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,两个人开始逐步推进各项计划,肖林首先把那套十八万买来的房子,以十万块钱的价格,处理给了刚在昆明认识的一个姓邹的朋友。
他这个朋友是倒卖二手车的,肖林之所以这样做,一来是自己准备做大事了,就不能再窝在一个地方不动,二来先给这哥们一点甜头,以后销赃的时候,有可能用的到。
第二件事就是要搞一个正当生意,为团伙成员建立一个窝点,一来方便管理新入伙的成员,二来也能为暗地里各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做掩护,能赚钱最好,不赚钱也无所谓。
两个人随后就开始到处寻找合适的地点,最终在官渡区的大麻区村发现了一个很给力的大院。
这个大院之前是昆明铁路局材料厂的炸药仓库,院子面积非常大,后面背靠大山,门口是一栋二层小楼,院子里还有一排空房子,另外还有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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